位置:
首頁
通訊公司私自更改套餐客戶能否要求退費

通訊公司私自更改套餐客戶能否要求退費

來源:中國普法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7-09-20 瀏覽:12577 次

 編輯同志:

    我是某通訊公司的用戶,3個月前,我突然收到通訊公司短信,內容顯示我的手機話費套餐更改并已生效。我以為是詐騙短信沒有理會,以后就忘了此事。此后,因手機費用持續(xù)走高,引起了我的注意。近日,我通過查詢才得知真相,原來是營業(yè)廳工作人員私自更改了我的話費套餐。通訊公司稱,我這兩月都沒有追究,屬于我同意。請問,通訊公司私自更改套餐,我能否要求公司退費?

    讀者 鄭莉文

    鄭莉文讀者:

    你有權要求通訊公司退回因更改套餐所多出的費用。首先,通訊公司的行為侵犯了你的消費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第1款、第9條分別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薄跋M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jīng)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而通訊公司在事先沒有征得你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你的話費套餐且悄悄收取相應費用,既使你無法知曉事實真相,也使你無從自主決定是否接受該項服務,更不用說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明顯違背法律規(guī)定。其次,你有權要求公司退費。根據(jù)信息產(chǎn)業(yè)部《關于規(guī)范移動信息服務業(yè)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第10條規(guī)定:“對于未按規(guī)定進行提醒或確認,以及訂制關系缺失或不完整的收費行為,基礎電信企業(yè)應在查證后立即向用戶退還費用,并嚴格履行企業(yè)公開對社會做出的賠付承諾?!辫b于更改套餐是公司的單方行為,屬于訂制關系缺失或不完整的收費行為,其違反了《通知》規(guī)定;并且,正因為公司違反了前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權利保護的強制性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法第52條第5項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公司的行為從開始起就對你沒有法律約束力。在你因不明真相已付款兩個月的情況下,你可要求按民法通則第58條規(guī)定處理,即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