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頁
私立學校教師應聘公辦教師 總成績第一卻被拒用 這次又是啥原因?

私立學校教師應聘公辦教師 總成績第一卻被拒用 這次又是啥原因?

來源:法制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7-08-10 瀏覽:12868 次
  前些天,華中師范大學研究生王木木因左臂缺失被單方面解約的新聞戳中了不少人心中的痛點。質(zhì)疑尚未平息,又一起殘疾教師被拒絕錄用的事件引發(fā)熱議。近日,福建省連江縣殘疾教師林傳華在參加當?shù)毓k教師統(tǒng)招考試中,總成績第一,卻因右手掌缺失被認定為體檢不合格而被拒絕錄用。8月7日,當?shù)亟逃止ぷ魅藛T表示,此舉是依照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的,暫無更好的解決辦法。
  一只粉筆、兩本教材、三尺講臺……教書育人確實費心勞神,但右手掌缺失與能否勝任教師一職有多大關系?況且林傳華完全有能力勝任這份工作:在私立平潭翰英中學任教7年,擔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組集備組組長等,所帶班級物理成績名列前茅,曾獲“優(yōu)秀教師”稱號。顯然,當?shù)亟逃诌@種“按規(guī)則辦事”的答復顯得機械且敷衍。
  既然說到規(guī)則,不妨扒一下我國在殘疾人保障方面的法律?!吨腥A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在職工的招用、轉(zhuǎn)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所以,《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第十二條“兩上肢不等長超過5cm,脊柱側(cè)彎超過4cm,肌力3級以上、胸廓畸形、肢殘或體殘者,不合格”的相關規(guī)定本身就已經(jīng)違反了上位法,有歧視之嫌。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目前針對教師招聘尚無統(tǒng)一標準和規(guī)范,因此各地區(qū)的“死杠杠”是值得商榷的。林傳華此次被拒,無非源自當?shù)亟逃到y(tǒng)對殘疾人的歧視心理并鉆了規(guī)則的空子。我們總是呼吁要對殘疾人予以公平公正的待遇,但現(xiàn)實卻常常還以巨大的諷刺,一位在私立學校任教7年的優(yōu)秀教師被公立學?!肮诿崽没省钡木苤T外。它戳中的不僅僅是一些地方部門政策制定上的軟肋,更戳傷了殘疾人自立自強、奉獻社會的心。試問,這種不平等的“土政策”還有多少?某些公職單位招聘中,那些符合“肢體健全、五官端正”身體標準的人,真能保證就一定勝任工作嗎?
  “荊岫之玉,必含纖瑕,驪龍之珠,亦有微隙?!比藷o完人,身體缺陷并不丑陋,可怕的是思想上的“殘疾”。當然,林傳華被拒一事也不乏支持者,有些家長“不愿意讓孩子天天面對一個殘疾教師”。然而他們忽略的是,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同樣受法律保護;他們忘卻的是,教育的根本在育人,殘疾教師身殘志堅的毅力和精神要比書本上的道理更生動和深刻;他們低估的是,孩子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和內(nèi)心的正直與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