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民二團隊在民事審判第八法庭開庭調(diào)查案件。庭審過程中,庭長單明霞了解到上訴人牛某慶受雇于田某軍時胳膊受傷,田某軍雖已支付賠償款但尚未支付牛某慶工資,一審因牛某慶證據(jù)不足而駁回其訴訟請求。為了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本著定紛止爭、平衡當事人利益的理念,單明霞法官當庭給田某軍打電話,從情理、事理、法理多角度向田某軍釋明,耐心細致做田某軍的工作,最終田某軍也表示理解,電話中就直接同意與牛某慶調(diào)解,并于開庭后第二天就履行支付了牛某慶工資10000元。
1月20日,牛某慶懷著感激的心情,向民二團隊送來了錦旗,他握著單明霞法官的手表示:“非常感謝單法官,可為我解決大問題了!謝謝,萬分感謝!”
“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是我們法官的本職工作,能夠平衡當事人的利益,為老百姓解決實際問題,就是我們最大的職責和心愿”,單明霞法官說。對于牛某慶的再三感謝,她一再表示:“不必謝我,要感謝我們黨的領(lǐng)導,感謝我們越來越完善的法律,希望咱們老百姓都能過個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