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河鄉(xiāng)某村兩村民因為相鄰關系糾紛鬧到了象河司法所。司法所所長劉傳文了解到情況后,利用自創(chuàng)的 “三步法調解”成功平息了矛盾糾紛。
第一步是“穩(wěn)情緒、聽意見、促調解”。
劉傳文所長說:“一般情況下,糾紛雙方當事人到達調委會訴說糾紛情況時,情緒都比較激動,易沖動。甚至會發(fā)生爭吵、互相辱罵等現象。我們要想盡一切辦法使雙方的情緒穩(wěn)定。只有雙方情緒穩(wěn)定后,才能把糾紛的原因、經過、訴求和雙方的矛盾焦點找到。
這時我們需要耐心傾聽,耐心傾聽是調解人員基本功。當了解糾紛的基本情況后,與雙方糾紛當事人交換意見,促進調解。為下一步調解工作打下基礎”。
第二步是“實勘察、講法律、擺事理”。
劉傳文所長說:“當了解糾紛的基本情況后,我們要積極主動走訪調查,勘察現場,這是關鍵,不能往后拖時間。防止事態(tài)的擴大,矛盾的激化,給調解工作增加難度。走訪,包括走訪左右鄰居和村委人員并做好記錄,有時候還需要進行實地丈量,為調解工作提供依據。
掌握第一手證據材料后,和雙方糾紛當事人講法律、擺事理,讓當事人知法懂法;提人情事故,讓當事人知道忍讓;提處理方案,讓當事人仔細掂量”;劉所長利用自己的調解技能,提出了法律法規(guī)、人情世故、解決方案三項內容,平復了當事人情緒,打開了心扉,指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案。
第三步是“細調解、達共識、握手和”。
劉傳文所長說:“在前兩步的基礎上,要認真仔細調解,不能草率了事,草率結案。通過法律條文,親情感化,細心說服使雙方達成共識。并提出調委會的調解意見、求同存異。達成共識便是水到渠成之事,一般來說,經過雙方的協(xié)商, 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基礎上,達成的調解方案也較為客觀公平,雙方都易于接受,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在日積月累的調解工作中,泌陽縣司法局象河司法所所長劉傳文摸索了一套 “三步調解法”,用于調解工作中,使矛盾糾紛的調解成功率不斷提高。近年來,經劉所長化解的案件近千件,每當看到矛盾雙方握手言和,在調解書上簽字的時候,他的內心也感到無比的欣慰,說明我們的調解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