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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機關動態(tài)】第一百五十六期

【政法機關動態(tài)】第一百五十六期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3-09-27 瀏覽:325 次

三門峽市公安局

講好“開學第一課” 筑牢校園“安全網”
新學期,新希望,新歷程,新成長。三門峽公安的警察蜀黍們走進轄區(qū)校園,為在校師生送去了“開學第一課”,全力筑牢安全教育“防護墻”。
“這是冰毒、搖頭丸......,遠離毒品,珍愛生命!”禁毒支隊民警走進三門峽市職業(yè)技術學院,為學生們送上一堂禁毒課。民警講解毒品預防知識,講述毒品種類、毒品危害以及在生活當中如何遠離毒品的方法,進一步提升學生的禁毒防毒意識。
交通警察支隊一大隊、六大隊及盧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走進轄區(qū)學校,開展交通安全課。民警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以寓教于樂的方式,倡導學生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鼓勵學生們發(fā)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帶動家人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環(huán)境。
澠池縣公安局仰韶派出所組織民輔警到轄區(qū)翰林實驗學校開展“開學第一課”宣講活動,輔工作人員從“什么是校園欺凌?”著手,引導學生認識校園欺凌的表現(xiàn)形式,并從法律的角度告訴同學們如何正確應對校園欺凌,教導學生要自覺培養(yǎng)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
示范分局禹王路派出所、開發(fā)分局產業(yè)園區(qū)派出所民警帶著安全“警”囊,分別走進轄區(qū)學校,給新生送上開學法制“第一課”。民警用新穎活潑的授課方式和現(xiàn)場互動,讓學生了解身邊息息相關的詐騙陷阱,并結合鮮活案例“以案開講”,提高學生的防騙意識,樹牢校園反詐“防護墻”。

靈寶市法院

婚約彩禮引糾紛 調解息訴當庭付

彩禮本是一方對另外一方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與,而一旦愛情“消逝”、雙方分手或離婚,彩禮返還與否就成了雙方之間的矛盾所在。林某與張某經人介紹相識,不久后雙方舉行訂婚儀式,林某給付張某彩禮款及筆記本電腦一臺。后因結婚事宜,雙方發(fā)生爭吵,未能締約婚姻關系,兩人因退還彩禮問題無法協(xié)商一致,林某將張某訴至靈寶法院陽店法庭要求返還彩禮。


考慮到婚約財產糾紛的特殊性,本著“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原則,收到案件材料后,承辦法官楊曉峰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認真聽取雙方對彩禮返還問題的陳述及意見。


“因女方原因導致最后未結婚,要求退還彩禮款57832元!”“商量好的條件男方一直不履行,所以才沒結成,我只同意退還30000元?!?/span>


因雙方對退還彩禮數(shù)額分歧較大,簡單判決不能實質性化解兩家積怨。本著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的原則,楊曉峰組織雙方到法庭進行調解,從案件事實、雙方交往情況、本地風俗習慣等方面綜合考量,分別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希望雙方念及過往情分,能夠好聚好散。


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最大程度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情緒,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被告張某當庭退還原告林某彩禮款36300元,并于9月21日前退還筆記本電腦一臺。至此,這起因婚約財產引起的糾紛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陜州區(qū)法院

開學第一課 法治護成長


近日,陜州區(qū)法院張茅法庭庭長薛喜梅在秋季開學季為陜州區(qū)張茅鄉(xiāng)中心學校中學部學生們送上開學第一堂法治課,不斷提高青少年自我保護能力,營造法治校園、平安校園環(huán)境,將法治的種子播撒到青少年心中。


授課前的聘任儀式上,陜州區(qū)張茅鄉(xiāng)中心學校副校長秦紅偉向薛喜梅頒發(fā)了法治副校長聘書。課堂上,薛喜梅以習近平總書記對青少年的殷殷寄語為切入點,結合審判實踐中鮮活生動的案例、貼近生活的事例,用通俗易懂、幽默風趣的語言,深入分析了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詳細講解了校園欺凌、搶劫、斗毆等不良行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教導學生們在面對校園欺凌行為時如何進行自我防范,引導學生敬畏法律,樹立法治思維和法治觀念,養(yǎng)成學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習慣,從法律法規(guī)中領悟做人做事的道理,從知法守法中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課后,張茅法庭干警向師生們發(fā)放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各類宣傳資料。

來源:平安三門峽、靈寶法院陜州法院